通常情况下,政务信息化项目建设流程包含以下步骤:申报,审核,立项,初设,招标,建设,验收,运维。
特别提到的是,不同地区、不同类型、不同预算规模的项目,流程内容和步骤有所区别,比如投资额少于100万的新建类项目,流程有所简化,可以采取内部审批、合并报批等方式。
1.申报
项目申报单位按照信息化发展规划和实际需要制定本部门的政务信息化规划并进行项目申报。
2.审核
编制单位汇总各单位的申报材料并报主管单位审批,审批通过后纳入年度计划。
3.立项
立项是项目中至关重要的环节,决定了项目的目标和范围。原则上未纳入年度计划的项目不予申报立项。
立项包括方案编制、方案论证和立项批复等环节。
(1)方案编制
方案编制阶段,需要准备项目建议书和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等材料,由项目单位委托规划设计咨询单位(如设计院)编制。
项目建议书,是项目建设筹建单位或项目法人提出的建议文件,是对拟建项目提出的框架性的总体设想。
项目建议书的内容包含如下:
项目概述:项目信息(名称、概况等),业主信息(职能、机构设置、实施机构情况等),编制依据等内容。
项目必要性:建设背景和依据,信息化状况(基础设施现状、应用系统现状、信息资源现状、密码应用现状、系统运维现状等),问题和差距(改进准备情况),意义和必要性等内容。
需求分析:社会问题和目标分析,业务功能、业务流程和业务量分析,信息量分析与预测,系统功能和性能需求等内容。
总体设计:建设原则和策略,总体目标与分期目标,总体建设与分期建设内容,总体设计方案(业务架构、数据架构、应用架构、技术架构、安全系统等)等内容。
建设方案:建设目标与主要建设内容,标准规范,信息资源,支撑平台和应用系统,云平台资源配置(网络、数据、安全、运维、部署)等内容。
项目管理:项目领导、领导、实施和运维机构及组织管理,招标方案,实施计划,质量管理,人员配置,人员培训等内容。
项目概算:投资估算及测算依据,资金来源与落实等内容。
效益与风险:经济效益、社会效益,风险与对策等内容。
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一般由项目建设单位委托具有资质的第三方设计咨询单位编制。
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提纲基本和项目建议书的一致,主要是对项目建议书内容的进一步细化和调整补充说明。比如项目概算内容需要补充资金的使用计划、运行维护经费估算等内容。
(2)方案论证
项目论证评审包含内容审查、评审论证等方式,不同概算的项目适用不同的论证流程。
内容审查范围包括:是否符合指导价格要求、建设内容是否属于项目范围、项目实施必要性、是否充分利用现有数字资源、是否符合数据共享要求、方案的完整性和规范性、绩效指标及工期设置合理性。
评审论证范围包括:项目实施必要性、规划科学性、技术可行性、绩效指标设置合理性、资源整合(互联互通)充分性、内容审查意见应答情况和投资估算合理性等。
建设单位根据概算规模组织专家论证项目采购需求,评估项目采购需求是否符合政府采购有关规定。
(3)立项批复
建设单位提交论证通过的项目建议书和可行性研究报告给主管部门立项审批,主管部门根据有效的评审结果形成批复意见,出具批复结论。
4.初设
立项批复后,项目建设单位按照相关要求开展初步设计和概算的编制工作。
一般情况下,项目建设单位会委托具有资质的第三方设计咨询单位编制初步设计方案和投资概算书,内部确认后按流程组织开展评审工作,审查编制内容,由相关单位或组织出具批复结论。
项目初步设计的方案和投资概算编制大纲基本和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一致。
不同之处在于,初设不仅需要体现立项的方案内容,还需要体现方案的设计方法或思路,写明具体的功能、信息、性能等指标,补充系统结构基本的设计框架以及工作量核算等内容。
初设阶段,投资概算是项目规模和项目预算的体现,即软件开发费用的测算。软件开发费用,由直接人力成本(工资、福利等)、直接非人力成本(办公费、差旅费等)、间接人力成本(管理人员的工资等)、间接非人力成本(房租、水电等)以及毛利润构成。
为了能够在项目概算过程中各方对软件项目需求和工作量达成统一的认识,通常会建议建设方或委托单位按照功能点估算法或工作量估算法进行项目的概算评估。
总的来说,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方案以及投资概算的批复文件是项目建设的主要依据。批复中核定的建设内容、规模、标准、总投资概算和其他控制指标是项目招标、验收、审计等工作的主要依据。
立项和初设是项目前期中比较漫长和复杂的过程,包括不仅限于商务洽谈、项目战略沟通、产品需求调研、方案评估完善等工作内容。
在这个过程中,干系人员角色及主要工作内容如下表:
表1 方案编制参与角色表
当然,实际的项目立项是错综复杂的,要从客观的全面的实际情况出发,结合政策、地区、部门、项目以及商业的特点,立足目标,完成立项。
5.招标
初设批复后,项目建设单位根据审批时核准的招标内容和招标方式组织招标采购,确定具有相应资质和能力的中标单位(供应商)。
根据政府采购法规定,政府采购方式包含公开招标、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单一来源采购、询价以及国务院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认定的其他采购方式。公开招标应作为政府采购的主要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又称无限竞争性招标采购,是指招标人在指定的公共媒体(电子网络等)发布招标公告,所有认为符合招标人要求的法人或其他组织都可以参加投标竞争,最终招标人依据规定程序从中择优选择中标单位的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基本流程主要分为招标准备、招标投标和决标成交三个阶段。
(1)招标准备
该阶段主要由招标人以及招标人委托的集中采购机构或社会代理机构一同完成。主要包括确定采购需求和制定招标文件。
(2)招标投标
该阶段主要包括发布招标公告、资格预审、发售招标文件、澄清答疑等环节。作为投标人,还需要准备好投标文件(标书)。
(3)决标成交
该阶段主要包括抽取评审专家、开标评标(资格性审查)、确定中标供应商、公告结果、签订合同、首期打款等环节。
以上,是招投标的主要过程。
政府采购制度,1996年开始试点,1998年开始全面推广。2002年6月29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正式通过并公布。2014年8月31,全国人大常委会对《政府采购法》修订。在此后的时间里,《政府采购法》仅有2020年和2022年的两次《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征求意见稿》)发布。
关于此次修订的背景,2022年《征求意见稿》说明文件中提到,现行政府采购法在实践中暴露出一些不足,如采购人主体责任缺失、采购绩效有待提高、政策功能发挥不充分、公共采购制度不统一不衔接等。当前,贯彻落实《改革方案》要求,创新解决政府采购实践中的突出问题,优化政府采购法律制度体系,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都亟需从顶层设计的角度,对政府采购法进行修订完善。
2022年《征求意见稿》中,公开招标不再成为政府采购应当采用的主要方式,原采购方式中的“公开招标”和“邀请招标”合并为“招标”,新增“创新采购”和“框架协议采购”两种全新的采购方式。其中,创新采购的适用情形提到“智能化城市建设”,该建设和数字政府、智慧城市有较大关系。
创新采购中,采购人可以与供应商建立长期合作关系。创新采购按照研发过程分阶段进行,分为订购和首购两阶段:订购主要包含概念交流-研发竞争性谈判-研发中期谈判-创新产品试用及评审;首购主要包含采购人与首购产品供应商签订期限不超过三年的创新产品购买合同、经国家有关部门论证可推广使用的,可以以首购价格作为最高限价向其他采购人推广应用。
可以看到,创新采购在研发阶段引入竞争,将对产品的准确性和技术的创新性有不错的优势,对未来数字政府等建设项目采购赛场的变化会有一定的影响。
三、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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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办公厅.《国家政务信息化项目建设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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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发改委.《国家电子政务工程建设项目管理暂行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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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软件开发费用测算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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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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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园园 杨玉洁.《政府采购系列专题之四:<政府采购法(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六大趋势解读》